100多年来,构成多动症症状得到不断被科学界精制而成。许多研究人员指出,与多动症的症状一致的最早的学术论文之一是由乔治写于1902年尽管如此,他描述了一系列谁表现冲动,注意力不集中和不安,并表现出强烈的情绪和行为问题的孩子。当时人们普遍认为,缺乏注意力不集中和抑制控制的是该综合征的主要特征。1920年的“轻微脑损伤综合征”是用于与谁幸存流行性脑炎的流行和大流行的1919年流感的1920年。在1960年类似的行为问题表征孩子术语的“轻微脑功能障碍”使用期限,但这都和“最小的脑损伤综合征”是在因为这是与他们有联系,而且还因为“脑残”或“脑功能障碍”没有特定的区域已经明确耻辱的一部分非常不受欢迎条款。
在1960年的这一天主要的分类制度,在诊断和统计手册精神障碍(DSM-II)和疾病的国际统计分类和有关健康问题(ICD-9),重点更描述性标题上多动的主要症状(例如:儿童多动综合症,多动症)。随着越来越多的研究是进行人们普遍建议,多动症是冲动控制和无法保持关注次要问题。因此,在DSM-III的条件更名为“注意力缺陷障碍”。这种疾病被描述为基本上由三个类别的症状:注意力不集中,活动过度,和冲动。注意力缺陷障碍的三种亚型进行表征;问题与多动注意,没有多动,并为那些谁不符合全部标准对其他两个诊断第三残余亚型。
在1987年,修订后的DSM-III(DSM-III-R)包括在诊断注意缺陷/多动障碍。这个版本是从以前的分类中,该说明不包括任何分组显著不同,尤其如此。该诊断系统是由专家来达成共识的一个委员会设立。最新版本的诊断,目前在DSM-IV使用一个,部分由试验与采访和创建测试多动症的不同亚群的有效性诊断仪器评估儿童参与定义。
What I hope is clear from this discussion is that ADHD is a diagnosis describing a collection of symptoms that have been generally recognized for over 100 years, but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for the diagnosis have changed significantly. As recently as 1987 there was a very different set of rules governing the diagnosis of ADHD. It just may be that in the upcoming DSM-V, the rules may change again.
我希望变得清晰的另一点是,在多动症的诊断的变化使其更难以对新药物的效果比较旧的。当药物的研究的研究人员或医生看起来与30年前用于治疗多动症,他或她必须考虑的诊断是在今天这样一个不同的方式定义。因此,什么被认为是一种改善30年前可能不一样今天所认为的改善,部分原因作出诊断不同,部分是因为定义的改善的因素可能也发生了变化。
最后,尽管都在如何多动症的诊断所做的更改,科学界继续承认注意力不集中和多动症的问题可能导致可与治疗有所帮助遭受严重和长期的问题。用于治疗儿童集中和多动症问题刺激性药物的首次报道的证据来在1937年C.布拉德利显示,有此类症状的住宅设施,孩子们在他们看来,所谓的苯丙胺化合物,改善症状。这些发现对儿童精神病学一个显著的影响,将是未来进入的话题。作为always..I期待您的意见和有关注意缺陷多动障碍的问题,但请注意,你应该跟你的医生,如果您对您或您的亲人的特殊心理健康问题的具体问题。